第七三四章 阳(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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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随沈默来平叛的军队,已经陆续返回浙江,只剩下两千戚家军,等候护送经略大人。等到大军启程那天,百官出城相送,却发现经略大人已经早走一步了……许多人还准备了礼品,这些不知该送给谁了。

正在百官议论纷纷时,魏国公徐鹏举出声道:“经略大人最不喜欢分别的场面,所以先走一步,大家的心意他收下了,礼物便拿回去吧,诸位恪尽职守,就是对他最大的回报了。”

在一片叹息声中,百官无可奈何的转回城去,而放了他们鸽子的沈大人,却没有南下杭州,而是微服简行,只带了几十个护卫,乘一条船、往东去了……苏州。

船儿顺风顺水,一天两夜到了苏州,第三天黎明时,以南京户部督粮主事的身份,巧没声儿的进了城,靠上客船码头……他现在的身份非同小可,一举一动都万众瞩目,一言一行都牵动太大,只能这样暗度陈仓,才能安心做一些东南经略‘分外’的事。

当他出现在苏州府衙时,把归有光吓了一跳,赶紧命人关闭府门,请大人后堂说话……

“真热呀……”沈默看着归有光满脸的油汗,笑道:“这几年你可发福了。”

归有光拿毛巾擦汗,笑道:“也到了发福的年纪。”见沈默脸上也带汗,他忙道:“我这就叫人拿冰块去。”

“不用,夏天出出汗好。”沈默摇头道:“切个西瓜就行了,最好是井水镇的。”

“还真有。”归有光便让人赶紧去切瓜,对沈默道:“想不到大人这么快就来了。”

“不快点不行啊。”沈默道:“杭州那边还有一摊事儿等着呢。”

“大人辛苦了。”归有光马上进入状态道:“不知大人准备在苏州几日,都有什么日程安排?”

“最多五天。”沈默想一会儿,道:“我这次来的目的,一是会晤汇联号的股东,这个已经照会他们,你也要列席……这个最少需要一天;二是欧阳老先生已经数次邀我参观苏州工程院,要进行一些成果展示,也得一天;三是苏州通译局、工学院开张,我要去讲话,最少各需要半天;四是……你那个连襟就不能让我省点事儿?”

听了大人的抱怨,归有光唯有歉意地苦笑道:“我也不知他是怎么了,怎么说也不听,就差拿绳子把他绑到杭州去了。”说着拱手道:“您千万别跟他一般见识,越是聪明的人,就越是好钻牛角尖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沈默笑笑道:“他值得我三顾茅庐。”说着拍板道:“这件事放在首位,先请开阳先生出山,然后再办别的事。”

“使不得,使不得。”归有光连声道:“还是正事要紧,实在不行,我把他绑来见您,也不能耽误了您的大事儿。”

“唉,诚意这东西,贵在头一份。”沈默笑道:“我立即去请他,便是专程前来;若是做完别的事儿再来,就是顺道了,诚意可差远去了。”

归有光叹口气道:“开阳他真是,真是福气啊……”能看出来,他是打心眼里高兴。

※※※

时间宝贵,只是在府里吃了午饭,眯瞪了一个时辰,待得日暮时分,暑气稍稍消退。沈默便催促归有光出门了,郑若曾的家在苏州城外的郑家村,不趁着城门落锁前出去,就只能明日再说了。

出了城,河道上还依旧热闹非凡,首尾相接的停满了等候进城的货船,都知道今天是没指望了,于是纷纷下了锚,伙夫开始做饭,伙计们则赤条条跃入水中,洗去一身的疲劳,而老板掌柜们,则懒洋洋地靠坐在躺椅上,喝个茶、哼个小曲、看个在大明朝还是稀罕玩意儿的‘上海商业报’,又或者……吸个神仙烟。

“我没看错吧?”当沈默与对面一艘船近距一丈近远时,他清楚地看到,一个坐在椅子上的胖子,用火折子引着了一根一尺多长的烟杆,然后吧嗒吧嗒,一脸享受的吸起了旱烟。

“什么,什么?”归有光一直很紧张,虽然沈默不是专门来视察的,但万一哪里出现漏子,自己可没法交代。

“怎么还有人吸烟?”沈默仿佛发现新大陆一般,惊呼道:“我以前从没见过哩!”边上的三尺看了十分惊讶,大人就是得知兵变时,也没这么吃惊过。

“吸烟……”归有光恍然道:“您是说‘淡巴菰’啊,也不知什么时候,兴起这股风来的。反正不会超过半年,最早只见从南洋回来的商人用,现在好像越来越多了……”说着指向相邻的几条船道:“您看,四条船上,就有两个。”

沈默已经看到了,喃喃道:“淡巴菰?该是烟草的拉丁发音吧……看来这东西真是从南美那边传过来的。”他依稀记得,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时,便看到当地土著在抽烟,现在已经过去七八十年了,随着贸易传到大明来,也没什么稀奇的。

当然最重要的是,他有轻微的洁癖,不喜欢抽烟带来的味道,所以一阵惊讶后,也就不怎么激动了。归有光本想搞一个来给他看看,见他兴趣缺缺,也就没吱声。

而且归有光发现,自从看到那‘淡巴菰’后,沈默便变得异常沉默,以他对大人的了解,这是沈默陷入深思索的表现,便示意船上人不要说话,以免打扰了大人。

沈默确实被那烟草的出现刺激到了。倒不是想到林则徐虎门销烟之类的,这种香烟与鸦片并不搭界,他虽然不喜欢抽烟,却也无意禁烟。但这件舶来品却让他又一次想起,自己的本来身份——在一个陷身于旧式官场游戏的古代官僚外皮下,还藏着一个知道大航海、知道工业革命、知道满清入关、知道八国联军、知道这个伟大了五千年的国度,正要陷入有史以来最黑暗、最落后、最令人抓狂的五百年……

但一个人真能改变历史的进程吗?平心而论,沈默认为不太可能,历史有其强大的惰性,想要改变它的方向,不啻于以卵击石。当然,他也不得不承认,历史的每次进步,都是由少数人推动的,但前提是天时地利人和,正如时势可以造英雄,但英雄却造不出时势,便是这个道理。

尤其是他缺少成为时代伟人所必需的浪漫情怀,他前世最大的梦想是当上局长,别说总理,甚至连厅长、部长都不敢想……脚踏实地是他的优点,但过于现实又是他的缺点,让他当好普通人是绰绰有余,可要让他承担民族的兴旺,国运的转折,就纯属强人所难了。

如果可能,沈默希望自己可以专心政务,把自己当成个道地的明朝官员,忘掉那些未来发生的事情……他相信,只要自己早生五十年,一定可以做到这一点,但该死的老天爷,偏就把他扔到这嘉靖末年,这个有时势却无英雄的该死年代——

这个年代哥伦布已经发现了新大陆,麦哲伦也完成了全球航行,西班牙马上就要吞并葡萄牙,海上马车夫眼看就要起航,大不列颠第一位伟大女王,还正在学习如何管理国家……

国际形势风云变幻,国内也不算无可救药——此时日本统一战已经打响,今后一百年都不会有倭寇滋扰东南;蒙古人虽然整天来抢劫,但他们已经丧失了黄金家族的荣光,只是为了生活,才几十年如一日的扮演抢劫犯角色,对大明的土地并不感兴趣;而此时大明真正的威胁——女真正在蓬勃发展,不过比起后来,还只是襁褓中的婴儿,有充足的时间去搞掂。总之,如果能把蒙古的问题解决了,大明将迎来一段难得的边境安宁。

再看国内,沈默虽然没什么历史知识,都知道嘉靖以后的皇帝,普遍很懈怠,内阁的权力将空前强大……至少历史书上说张居正改革的条件时,都是这样描述的。

而且他还知道,毁灭北方农业文明的小冰河时期即将到来,会有连续几十年的庄稼减产、绝产、甚至颗粒无收,无数农民将面临被饿死的命运,这对亚欧大陆的所有国家都影响深远,欧洲人在许多亲朋饿死后,离开了土地,加入了已经蓬勃发展的大航海,到美洲、非洲、印度去寻找生计,被动地完成了从农业国到工商业国家的艰难转身;而中国人在许多亲朋饿死后,也离开土地,但他们却不知道活路在哪里,只能在大明的国土上游荡,组成浩浩荡荡的流民大军,走到哪里,便如蝗虫过境,不仅吃光喝光,还将对命运的不满,发泄在王公官绅身上,烧杀抢掠,无恶不作。所以才诞生了高迎祥、李自成、张献忠之流,最后活生生把汉家天下毁灭殆尽,才让异族趁机入关,彻底断绝了跟上时代脚步的可能。

但与北方饿殍千里形成鲜明对比的,是南方工商业的蓬勃发展,社会物质的极大丰富……小冰河的影响,主要集中在北方地区,南方并没有受到影响,照样可以让穷人吃上饭,让富人穷奢极欲。这是财政制度不合理所致,是可以通过强有力的调整,改变这种穷的穷死、富得富死的极度不均。

再把眼光放远一点,决定未来谁主浮沉的大海上,大明的船队并不弱,虽然目下只是以海商为主,却也强过在两牙在远东的力量。大明的商人已经踏足南洋各国,甚至到了印度、波斯湾一带,而更广阔富饶的澳洲、北美,尚是未开垦的处女地,这么大的留白,足够沈默挥洒一番,让一些看似无解的难题,变成民族二次创业的契机!

这一切,仅想想便可让人兴奋地睡不着觉,可一旦回到现实,想去完成它,可就难于上青天了。他不怕时间漫长、甚至这辈子完不成也没关系,但这种‘众人皆醉我独醒’的感觉,却也最是煎熬,让你始终无法对未来树立信心,甚至更相信自己这是在玩火,而且不大可能善终……正是出于这种心理,他才对孩子们读书不太上心,万一老子出了事,小兔崽子们只能去海外殖民了,如果真有那一天,他宁愿自己的儿子变成有道义的恶棍,而不是满脑子圣人之言的道学。

※※※

胡思乱想只是心灵的一种释放,其实沈默早就走在这条不归路上了,他所做的一切,虽然只是零敲碎打,但无一不是为将来在打基础。虽然心不甘、情不愿,可既然已无法回头,就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……

沈默暗暗为自己打气,在寻找未来的路上,哪怕死在愚昧的迫害中,也会为后来人指明方向,所作的不会没有意义的。想到这里,他都觉着自己真他妈高尚的跟哥白尼似的,不由暗暗偷笑,一直沉重的心终于放松了,身体也舒展起来。

听到潺潺的船头击水声,沈默的目光重新聚焦,这才发现原来天已经黑了,船儿也远离了苏州城的喧嚣,在两岸尽是田野的小河中,往郑家庄快速的驶去。

这夜色美极了,月色也够朦胧,闻着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,沈默一阵心醉,暗道:‘如果此时边上站个姑娘,不需要太美,我就要犯戒了。’不过好在定定神,发现是归有光那张老脸,登时没了迷离,变得没好气道:“干啥?”

归有光这个晕啊,大人半个多时辰不说话,张口就是‘干嘛’?跟点了炸药似的,差点没把他掀翻了,好半天才回过神来道:“马上到郑家庄了。”

顺着归有光所指的方向,沈默依稀看到点点的灯火,料想就是那里了。过了一丛黑黢黢的松柏林,果然看起了那村庄的轮廓,甚至清晰听到了犬吠。

船弯进了叉港,在村外简陋的码头便停下,此刻码头上停着七八条小船,但没有一个人影。不过当一行人踏上码头后,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,还是引起了守夜人的警觉,惊悚问道:“谁?!”显然刚从睡梦中惊醒。

归有光连忙报出郑若曾的名字,那人才松了口气。定定神,道:“村口第二家就是了。”说着低声嘟囔几句,‘这么多人,这么晚来作甚’之类的,缩回到窝棚里睡觉去了。

不用他指点,归有光也知道郑若曾住哪里,熟门熟路的领着沈默进了村,到了一户小院外,敲响屋门道:“开阳,开门!”

里面传来个女人的声音道:“姐夫,是你吗?”

得到肯定答复后,那女人便打开了拴着的房门,一面道:“不知去哪里喝酒了,也不知什么时候回来,在这么下去,非喝死不行,姐夫你可要好好说说他……”正絮絮叨叨,抬头看见了沈默一行人,她的声音马上戛然而止,慌乱的摘下围裙,拢一拢头发,朝沈默福一福道:“失礼了。”说着又埋怨归有光道:“有客人来了,姐夫也不说一声。”算是给自己结了围、声音温婉动听,举止端庄有礼,跟上一个的喋喋不休抱怨判若两人。

归有光忍住笑,道:“是我的错。”说着为她介绍道:“这是我家大人,特意来看开阳的。”

那女显然是听过沈默的,先是一惊,然后很快恢复常态,请沈默进屋,让孩子们见过姨夫、见过大人,然后把孩子们打发去东屋,以免乱着客人;又问用膳了没有,待得到肯定地答复后,便为客人沏茶泡茶,一切从容优雅,尽显大家风范……人家是大儒的女儿,当然要有范儿了。

只是见识了她起初的牢骚,沈默总是一阵阵觉着好笑,暗道:‘果然女人的装已经不是为了什么目的,而是一种生活习惯了。’

归有光又问郑若曾到底去哪了,今晚能不能回来,魏氏答道:“不知是去了庙里还是观里,也可能回来,也可能不回来。”说着歉意的对沈默道:“您怕是白来一趟了,他今天就算回来,也是烂醉如泥,不省人事。”

归有光心道:‘得,还得三顾茅庐哩……’

可沈默的时间何等珍贵,哪有那闲工夫再来,便问道:“敢问嫂嫂,开阳先生喝酒的地方多吗?”

“不多,三五处吧。”魏氏答道。

“都是哪里您知道吗?”

“知道。”魏氏便把那些地方都说出来。

“分头行动,把开阳先生请回来。”沈默吩咐三尺道,侍卫们马上便出去找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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